注意啦!
佳木斯市普通话测试报名
就要开始啦~
需要参加测试的同学
记得提前定好闹钟!
为满足申报“教师资格考生”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,保证考生能及时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,依据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佳木斯市教师发展学院培训部将进行2023年秋季普通话测试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人员、时间、地点1.报名人员:教师、各行从业人员、成人社会考生。
2.报名时间:2023年8月31日(加V:pth612)
上午8:30—11:30 下午13:30—16:30
(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,按相关程序到现场进行报名,过期不予受理。)
3.报名地点:杏林路538号 教师发展学院(511室)
二、材料审核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、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前后两面复印在一张纸的同一页面上并写上联系电话)亲自到现场确认信息并缴费。
三、测试时间、地点1.测试时间:2023年9月5—6日
2.测试地点:佳木斯市教师发展学院(杏林路538号,第十一中学斜对面)
四、注意事项1.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本人的录入信息,确保准确无误,因填写错误导致等级证书中信息有误,后果自负。
2.在其它地市已报过名,还未出成绩的考生不能报考。
3.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电子截屏参加测试。
4.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进入测试室时,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、拍摄、录音、查询等功能的设备,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。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、违规携带设备、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,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。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,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,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,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,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。
五、成绩及证书1.本次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。
2.根据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51号),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,二者具有同等效力,考生可以通过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申领电子证照。
3.根据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51号),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。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,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