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啦!
十堰市普通话测试报名
就要开始啦~
需要参加测试的同学
记得提前定好闹钟!
一.测试对象
参与测试人员为十堰市(包含五县一市四区)户籍或持有十堰市居住证(有效期内)、1963年12月3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、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等社会人员(本测试站属于社会服务考点,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报名)。
本次测试不接受跨地区考生报名。
二、测试人数
根据相关预算要求,下半年计划测试数为1800人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网上报名时间:
11月9日(V:pth612)。
第一批次10点,第二批次15点,第三批次20点,报完即止。(注:由于考试机位有限,报名名额一旦满员,报名系统会自动关闭)
(二)考试时间:11月-12月(具体时间见准考证)
四、现场确认、考试地点
现场确认地点: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
考试地点: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考点(十堰市北京中路56号)
五、报名方式
(一)报名
1.报名采取网上预约报名、资料审核的方式进行。
2.网上预约报名地址为“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”。
3.考生11月14日10:00在“报名查询”中查看审核结果。出现“报名信息提交成功”,表示审核通过。若审核不通过,本次报名失败。
(二)现场确认、缴费、准考证打印
考生审核通过之后,需在11月15日、11月16日、11月17日(确认时间为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4:30)到确认点缴费,逾期视为放弃。
社会考生现场确认地点:十堰市教育局大楼一楼大厅
现场审核确认时,根据户籍和居住证(有效期内)所在地情况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:
现场确认需带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,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(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,非十堰籍考生需提供十堰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正式居住证),未带身份信息者的均不予确认,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(无需提供复印件);现场确认可以代报,将相关资料交由代报人到确认地点确认即可。
准考证打印:11月23日-24日,缴费成功的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,按准考证上时间、地点报到参加测试。
测试日期有可能因为现场确认情况而更改,具体测试日期以规定时间内打印的准考证为准。